MI(企業理念識別)是CI的宏觀指導思想,相當于人的腦,屬于思想意識的范疇。主要包括企業責任感、企業精神、企業規章制度以及活動領域等部分。
這是指企業出于社會責任,從而義務承擔的或企業自身發展所規定的任務,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種緊迫感。這是企業得以長期生存和發展的原動力,是必不可缺的,則,整個企業都將會缺乏生氣,而逐步走向死亡。
對企業責任感的設計,在有一個總的指導思想之后,需要進步明確地提出企業的長期目標、短期目標,上至高層管理者,下至普通員工,都要形成這樣一個明確的共識。同時,為了進步強化和保證這個目標的實現,有必從物質和精神上予以強調。從物質上,強調這個責任感帶給企業的前景,以及由此給員工帶來的物質利益;從精神上,強調能為社會、為國家、為民族作出多大貢獻,能為社會進步發展作出多大的貢獻。
四川長虹,在所倡導的VI設計精神理念里有這樣一句:以產業報國,以民族昌盛為己任。全廠上下勁頭十足,不僅在生產上很有干勁,而且在營銷上也全心全意地做。由于長虹以前是一個軍工企業,因此,工人們的服從命令和紀律自覺性都較高,一句這樣的口號,很容易激發出他們的愛國熱情,從而產生一種使命感,并進而轉化為充足的干勁,體現在生產上,也就是高效率的生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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